考虑一个场景,我们创建一个名为 User 的类,然后创建一个扩展 User 的子类,名为 Employee。
通常,我们使用以下内容创建 User 的实例:
User user = new User();
这里User是变量user的类型,user是保存类实例的变量,new User()创建了一个新的User实例。
简单来说,用户是User的一个实例。
但是如果超类User需要使用其子类Employee中定义的方法怎么办?这会发生吗?
简短的答案是是,但仅适用于重写方法(超类和子类中都存在的方法)。这就是实现多态性的原因。
由于继承中的关系是“is-a”关系,因此Employee is-a User。因此,只要是兼容类型,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止 User 持有对其子类 Employee 实例的引用。
这样做如下:
User user = new Employee();
现在,假设 User 类有两个方法:
而 Employee 类有一个名为 getEmployeeInformation() 的附加方法,并覆盖 getUserSalary() 方法。
然后用 User user = new Employee();:
user.getUserName() 将起作用,因为它是在 User 类中定义的。
user.getUserSalary() 也可以工作,但输出将来自 Employee 类中重写的 getUserSalary() 方法,而不是来自 User 中的方法。这就是多态的本质。
user.getEmployeeInformation() 将不起作用。它将引发编译错误,因为它特定于 Employee 类。
当编译器发现语法错误、类型不匹配或其他妨碍代码成功编译的违规问题时,就会发生编译错误。
如果我们尝试执行相反的操作并使用超类引用 User 引用子类对象 Employee,则如果没有手动转换,它将无法工作!这需要显式转换,因为 User 不一定是 Employee。
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简单地解释了这一点之后,让我们重点关注术语。
“超类对子类对象的引用”通常称为向上转型。简单地说,向上转换是将子对象类型转换为父对象,并且它是隐式发生的(意味着编译器会自动处理它,因此我们不需要任何特定的转换语法)。就像我们执行 User user = new Employee();. 时一样
向下转型怎么样?
向下转型与向上转型完全相反。还记得我们说过从 User 实例创建
Employee 引用是无效的吗?这称为 downcasting,并且必须使用强制转换语法显式完成。虽然向上转型非常安全,但 向下转型 会带来风险。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用,但必须谨慎使用。
由于本文主要讨论向上转型,所以我不会过多讨论向下转型的细节,但重点是展示向下转型和向上转型之间的主要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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