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制构造函数和 const 对象:深入讲解
在 C 中,定义类时,通常建议遵循以下规则三个,建议实现一个复制构造函数、一个赋值运算符和一个析构函数。复制构造函数负责通过从现有对象复制数据来创建新对象。
在复制构造函数中使用 const
传统上,使用 const 被认为是很好的做法const 作为复制构造函数的参数类型,如下例所示:
class ABC {
public:
int a;
int b;
ABC(const ABC &other)
{
a = other.a;
b = other.b;
}
};
没有 const 会发生什么?
如果我们省略 const 限定符,如下所示,会出现几个问题:
class ABC
{
public:
int a;
int b;
ABC(ABC &other)
{
a = other.a;
b = other.b;
}
};
首先,创建 const 对象的副本变得不可能。由于参数未标记为 const,因此它只能接受非 const 对象。因此,我们无法从 const 引用初始化新对象。
其次,缺少 const 意味着可以在复制构造函数中修改参数对象。这通常是不可取的,因为复制构造函数的目的是创建现有对象的相同副本。在复制过程中修改原始对象可能会导致意外且可能不正确的行为。
使用 const 参数的原因
在复制构造函数中使用 const 参数有几个令人信服的理由:
总之,在复制构造函数中使用 const 参数具有显着的优势,包括逻辑正确性、对象不变性以及与临时对象的兼容性。虽然可能存在适合使用非常量参数的特殊情况,但一般建议仍然使用 cons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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